裁剪后

把项目“挂”在越南公司名下?—— 借资质施工的红利,可能是埋给中企的深坑

编辑:阮海山(越南)

审核: 陈孟彬(中国)

“先干活、后补证”“找本地公司代持资质”——不少急于进场的中国工程队,把这套“国内经验”搬到越南,以为能抢时间、省成本。现实却是:罚单、停工、没收工程款,甚至刑事立案。借越南企业资质施工,到底有哪些坑?

一、为什么总有人想“借壳”?
  1. 外资准入高墙
    越南对建筑、电力、环保等大部分工程类业务实行“条件准入”,外资需先取得《投资登记证》(IRC)+《企业注册证》(ERC)+行业许可证,整套流程3-6个月起 。

  2. 资质等级门槛
    即便完成外资设立公司,想投标签施工总承包,仍需越南建设部核发的相应等级资质,人员、业绩、设备、注册资本一个不能少,光“三级总承包”就要求注册资本≥100亿越南盾(约300万人民币)且实缴。

  3. 抢工期、抢订单
    业主给出“中标后30天必须进场”硬杠杠,中资公司一算时间不够,索性找当地已有资质的V公司“合作”:合同以V公司名义签,中方幕后施工,利润分成。

二、操作套路:三招“经典”但都在违法
三、风险清单:从“罚款”到“血本无归”
  • 行政处罚
    无证施工、超范围经营,可处营业收入5%-10%罚款;拒不停工的,可吊销营业执照 。

  • 工程款悬空
    合同以越企名义签,法律上属于“他人债权”。一旦对方挪用、拖延或破产,中方只能排队讨债,优先受偿的是登记在册的“名义股东”。

  • 资产被冻结
    代持方自身涉诉、离婚、继承,法院可直接冻结公司账户、查封工地;幕后投资人甚至连第三人都算不上。

  • 刑事风险
    伪造公章、虚假投标、逃避外资审批,最高可被控“非法经营罪”“欺诈罪”,刑期3-7年。

  • 列入黑名单
    被越南建设部、计划投资部通报后,中资企业及其实控人5年内禁止在越南新设公司、投标项目。

四、越南法律并不承认“实际施工人”

越南现行《建设法》《民法典(合同编)》以及《招投标法》中,并没有与中国“实际施工人”完全对应的概念。越文法律条文里只有“nhà thầu”(承包人)、“nhà thầu phụ”(分包人)、“tổ chức/ cá nhân thi công”(施工组织/个人)等表述,没有将“转包、挂靠、违法分包情形下真正干活的主体”单列为一种法律人格

 

五、真实案例速览

1.某央企在南北高铁试验段借用越籍分包商资质,被越南国家审计署查出,整段工程停工返工,直接损失超2000万美元,项目负责人被限制出境。

2.中资装饰公司在胡志明市借本地一级装修资质接商场项目,因代持人私自抵押股权融资,银行申请冻结,项目烂尾,甲方反索赔300万美元,中方血本无归。

3.案号:HCMC People’s Court 2022/03/KDTM
中资队伍借越南本地公司资质签EPC,后讨要2000万美元尾款。法院认定:
– 中方与业主无合同;
– 分包合同因“掩盖外资主体”违反《投资法》第4条而无效;
– 中方只能向被挂靠方主张“不当得利”,不能主张留置工程或优先受偿。最终判给金额不足债权30%,且执行程序排在银行抵押之后。

该案判决再次确认:没有合同=没有优先权

 

六、合规路径:慢就是快
  1. 提前6-9个月做资质规划
    明确行业准入类别,同步准备IRC、ERC、专业许可证,把“注册+资质”打包申请,可压缩整体周期。

  2. 股权架构“双轨”
    若业主强制要求本地成分,可设49%外资+51%越资的合资公司,但须实缴出资、共管账户、联席签字,避免“代持”陷阱 。

  3. 并购现成资质公司
    直接收购持有高等级资质的越企,需走M&A审批(1-2个月),但法律身份清晰,可立刻投标。

  4. 引入专业顾问
    越南建设部、工贸部、卫生部各自审批标准不一,律师+会计师+本地工程师“三合一”团队,可把补件率从60%降到10%以内。

    越南基建市场年增速10%以上,机会诱人,但监管也在同步“数字化+现场突击”双轨收紧。借资质施工看似一条捷径,实则把项目、资金、刑责全部系在别人的裤腰带上。中企出海,先把合规门槛当“护城河”,才能把高速增长的越南市场真正变成自家粮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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