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阮海山(越南)
审核: 陈孟彬(中国)
2025年10月1日起,《越南企业所得税法》(67/2025/QH15)正式生效,被当地媒体称为“15年来最激进的一次税制重构”。对于已在越南或计划落地越南的中国企业,这次修法不仅关乎“多交还是少交”,更直接影响投资架构、供应链布局与合规成本。
一、税率不再“一刀切”:中小企业15%起跳
年营收≤30亿越南盾(约人民币900万元):税率从20%直降到15%
30~500亿越南盾(约900万元~1.5亿元):税率17%
500亿越南盾以上:维持20%
注意:关联方不得人为拆分公司享受低税率,否则被整体“打回”20%。
二、跨境电商、SaaS、游戏等“无实体”业务首次被纳入征税
只要“收入源自越南”,无论是否在越设有常设机构,外国企业均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触发场景:
中国电商平台向越南消费者直邮并收款;
中国SaaS厂商订阅服务被越南企业使用;
中国游戏公司通过App Store越南区产生收入。
合规路径:需在越南注册“外国承包商税”(FCT)账号,按5%~10%核定征收或申报20%常规税率,否则面临1.5倍罚款。
三、高科技、碳减排、绿色债券迎来“超级抵扣”
1.研发费用可在税前200%加计扣除(上限由后续政府法令明确)
2.首次转让碳信用、绿色债券利息及转让所得,直接列入“免税收入”
3.高科技、科创、数字化转型企业可享10%优惠税率15年,并叠加“四免九减半”
重点行业:
中国光伏、储能、风电项目
数据中心、云计算、AI算法
拥有 Vietnam Value、ISO 56002 创新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
四、免税期起算点“从有收入开始”更明确
新法统一口径:自企业“首次取得应税收入”年度起算;若前三年无收入,则从第四年自动起算。
利好:减少“建设期空等三年”的焦虑,方便与土地租赁、EPC建设周期匹配。
五、亏损结转期限缩短至5年,兼并与重组需重算
旧法可无限期向后结转,新法压缩为5年;同时,若发生超过25%股权变更或业务重组,以前年度亏损将被“清零”。
提示:计划通过越南控股平台再做并购的企业,要把“亏损壳”价值打对折评估。
六、转让定价同期资料“三个层级”全部越南语
三层文档(Master file、Local file、Country-by-Country)均须使用越南语,并在年度申报截止后90天内提交;逾期按“缺失账簿”罚款最高7000万越南盾(约人民币2万元)。
七、增值税联动:电子发票+非现金支付500万越南盾门槛
同步生效的增值税细则要求:
1.单张合同≥500万越南盾(约人民币1500元)必须走银行、电子钱包等非现金通道,否则进项税不能抵扣
2.2026年7月起,全部使用电子发票,与企业所得税申报数据自动交叉比对
应对:在越采购、销售合同把“对公转账”写为硬性条款,避免无法抵扣增值税而变相提高成本。
越南投资专业服务机构参考
越南大地律师有限公司为投资者提供专业支持,该公司位于胡志明市,持有越南司法部颁发的《外国律师执业组织分支机构设立许可证》,拥有4 名同时具备中越两国律师执业许可的律师,并聘请多名越南籍律师、律师助理、法律翻译及会计师。其服务内容包括:
1.提供越南法律法规、财税与市场信息资讯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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