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孟彬
随着中越双边贸易额突破 3,900亿美元(2024),跨境纠纷也同步激增。手握中国生效判决或仲裁裁决,却遭遇对方资产在越南——下一步该怎么办?本文结合最新司法判例,用一篇讲透“中国判决/裁决在越南变现”的全部法律要点、实操坑点与时间成本,供企业法务、律师、仲裁机构及跨境投资人收藏。
一、法律框架总览:三条路径、两个层级
1. 仲裁裁决:最成熟
国际条约:中越均为《纽约公约》成员国,直接适用公约审查标准
国内法:越南《2015年民事诉讼法》第37章细化程序
审查重点:仅作“形式审查”,不重新审理实体争议
2. 法院民商事判决:尚无条约,靠互惠
没有双边条约:中越仅签署《民事刑事司法协助条约》,不含判决互认
唯一依据:互惠原则 + 越南《2015年民事诉讼法》第36章
互惠标准:中方未曾以“互惠”为由拒认越方判决,即可推定互惠
3. 刑事、行政、婚姻家事判决:不在本文讨论范围
二、仲裁裁决执行全流程
三、法院民商事判决:现实虽难,仍可操作
1. 立案条件
被申请人/财产在越南境内
判决已生效、无再审程序
提供中国法院出具的“判决生效证明”“送达证明”
2. 越南法院审查清单(《民事诉讼法》第357条)
✅ 争议属于民商事
✅ 中国法院有管辖权且未排除越南法院专属管辖
✅ 当事人获合法传唤、辩护权未受侵
✅ 承认不违反越南“社会公德、根本利益”
✅ 互惠关系成立
3. 实操难点
判例稀缺:目前公开报道的民商事判决成功案件为零,法院倾向“保守观望”
翻译/公证费用高:整套卷宗需译成越南语并领事认证
时间不可控:从立案到裁定通常12–18个月,若上诉再+6–12个月
四、典型案例:首起中国仲裁裁决获越南最高法院执行
裁决机构:上海国际仲裁中心(SHIAC)
标的:蜂蜜芦荟胶买卖合同纠纷
一审:胡志明市法院裁定承认(2020)
二审:胡志明市高院以“司法协助条约优先”推翻(2021)
再审:越南最高法院认定二审法律适用错误,撤销二审,维持一审,最终执行(2022)
启示:
越南法院内部对法律适用存在分歧,需做好“三审”准备;
被申请人以“未获适当通知”抗辩最常见,仲裁程序文件送达必须留痕;
援引《纽约公约》而非双边司法协助条约,成功率更高。
五、风险清单与应对策略
六、行动清单
收到胜诉文书后,立即在境内申请“生效证明”“送达证明”
完成越南语翻译 + 领事认证
同步启动越南资产调查,锁定银行账户/不动产
选河内/胡志明市法院递交申请,申请时一并提“财产保全”
裁定下达后申请执行,持续跟进执行局查封、拍卖进度
全程留痕,必要时向中国贸促会、驻越使馆经商处备案求助
七、结语
越南并非“执行荒漠”,但程序繁琐、司法尺度不一。
仲裁路径已打通,法院判决仍待破冰。
建议企业在合同谈判阶段即聘请具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的专业律师嵌入“仲裁+越南执行”条款,并提前布局资产线索;一旦胜诉,快速启动“承认+执行+保全”组合拳,才能最大限度把纸面权利变成真金白银。
越南投资专业服务机构参考
越南投资专业服务机构参考越南大地律师有限公司为投资者提供专业支持,该公司位于胡志明市,持有越南司法部颁发的《外国律师执业组织分支机构设立许可证》,拥有4 名同时具备中越两国律师执业许可的律师,并聘请多名越南籍律师、律师助理、法律翻译及会计师。其服务内容包括:
1.提供越南法律法规、财税与市场信息资讯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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